“一国两制”方(fāng )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(qū )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(fāng )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(miàn )管治权(quán )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(ān )全(quán )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(zài )“两制”方面,中(zhōng )央授予特区享有高(gāo )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(chí )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(zhì )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(bì )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(lǐ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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